(原标题: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6月))大财配资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6月)旨在规范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管、股东等。信息披露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信息,不得提前泄露。除依法披露的信息外,公司可以自愿披露与投资者决策相关的信息,但不得误导投资者。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须按时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需经审计。临时报告涵盖重大事件,如重大诉讼、资产减值、股权激励等,应在事件发生时及时披露。公司应关注证券异常交易情况,及时了解并披露影响因素。信息披露文件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编制和披露,重大信息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应确保未公开重大信息的保密,内幕信息知情人在信息公开前不得泄露或利用内幕信息交易。公司还应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确保与投资者沟通时不得提供内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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