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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8日,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尔利环保”)发布公告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公司股份用途的议案》,同意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3141.37万股股份的用途,由原计划的“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用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
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公告显示,维尔利环保此次变更用途的股份来源于公司此前实施的两次股份回购计划。具体来看:
2022年10月1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方案,拟使用自有资金5000万-10000万元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6.4元/股,期限12个月。2023年10月12日该计划实施完成,累计回购1269.06万股,占当时总股本的1.6237%,成交总金额5499.97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最高成交价4.68元/股,最低成交价3.95元/股。
2024年2月5日,公司再次通过回购方案,拟使用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用于相同用途,期限12个月。2025年2月4日实施完成弘利配资,累计回购1872.31万股,占当时总股本的2.40%,成交总金额5082.36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最高成交价2.96元/股,最低成交价2.49元/股。
展开剩余65%两次回购完成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合计持有股份3141.37万股,即本次变更用途的全部股份。
回购批次 方案通过时间 完成时间 回购数量(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成交总金额(万元) 最高成交价(元/股) 最低成交价(元/股) 第一次 2022年10月13日 2023年10月12日 1269.06 1.6237% 5499.97 4.68 3.95 第二次 2024年2月5日 2025年2月4日 1872.31 2.40% 5082.36 2.96 2.49 合计 - - 3141.37 - 10582.33 - -
变更用途内容及原因
公告指出,本次变更仅涉及回购股份用途的调整,原回购方案中的其他内容(如回购资金来源、价格区间等)未作变更。调整后,3141.37万股回购股份将作为公司发行的“维尔转债”转股来源。
公司表示,本次变更主要基于实际经营情况,并综合考虑可转债转股进展做出的决策。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对公司的影响
维尔利环保在公告中强调,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符合公司现阶段发展战略及实际状况,有利于降低可转债转股可能导致的股份稀释效应,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提升公司价值。
同时,公司明确,此次变更不会对日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盈利能力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或影响上市地位。
市场分析人士认为,上市公司将回购股份用于可转债转股,通常是为了应对转股需求,避免因新增股份发行对现有股东权益造成过度稀释,同时也体现了公司对可转债转股进程的积极管理。后续需关注“维尔转债”的转股情况及公司资本结构变化对业绩的实际影响。
(本文数据来源: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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